云南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云南省能源局近日发布《云南省2024年第一批新能源项目开发建设方案》,旨在提升电力供给能力,加快新能源项目开发建设。根据方案,全省将有141个新能源项目纳入实施,装机总量为1018.325万千瓦。其中,临沧市共有20个项目。方案要求各州(市)和部门严格执行相关文件精神,规范资源配置,提高服务水平,尽快实现开工,强化调度监测,注重源网协同,推动项目加快建设、按期投产。同时,要加强要素高效审批、日常调度监管、安全生产责任和防范廉政风险等方面的工作。

原标题:临沧市20个!云南省2024年第一批新能源项目开发建设方案发布

为提升电力供给能力,加快新能源项目开发建设,统筹推进风电、光伏等新能源项目高质量发展,根据《云南省人民政府印发关于加快光伏发电发展若干政策措施的通知》(云政发〔2022〕16号)和《云南省绿色能源发展“十四五”规划》等相关要求,云南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云南省能源局制定印发《云南省2024年第一批新能源项目开发建设方案》。

一、工作目标

结合全省新能源项目库情况,考虑新能源对全省能源投资的重要支撑作用,纳入云南省2024年第一批新能源项目开发建设方案实施的项目共141个,装机1018.325万千瓦。

二、工作要求

(一)规范程序加快推进。有关州(市)和部门应严格执行《云南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云南省能源局关于进一步规范开发行为加快光伏发电发展的通知》(云发改能源〔2023〕264号)及《云南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关于加强光伏资源开发建设有关工作的通知》(云发改能源〔2023〕785号)等文件精神,贯彻落实全国统一大市场的有关要求,营造良好营商环境,规范资源配置,提高服务水平,尽快实现开工,强化调度监测,注重源网协同,推动项目加快建设、按期投产。同时,按照装机的10%配置调节资源,可通过自建新型储能设施、购买共享储能服务和购买燃煤发电系统调节服务等方式实现。

(二)加强要素高效审批。各州(市)应加强用地用林、生态环境、水土保持、文物、压覆矿、配套电力送出等审批环节的指导,一次性告知项目审批流程、申报材料、申报要求等,从源头上提高报件质量。各要素保障部门和云南电网公司应加强上下联动,提高审批效率。

(三)强化日常调度监管。州(市)能源主管部门落实项目属地监管责任,建立项目“日监测、周调度、月通报”机制,重点调度项目前期手续办理、工程建设进度、投资完成、接网工程进展等情况,采取在线监测、项目调度和现场核查等方式,加强对项目实施的全过程监督检查。省发展改革委、省能源局将根据项目推进情况,加强调度和现场调研。

(四)压实安全生产责任。严格落实《防止电力建设工程施工安全事故三十项重点要求》《防止电力生产事故的二十五项重点要求(2023版)》及《云南省能源局关于进一步加强新能源项目建设安全管理工作的通知》等要求,建立健全安全生产责任体系,压紧压实安全生产责任,守住安全生产底线。

(五)严密防范廉政风险。州(市)要切实履行属地责任,督促项目业主共同防范项目资源配置、项目审批、开发建设等过程中的廉政风险,严格落实工程项目建设公开公示相关制度,严禁以非正当手段干预和插手工程项目建设,依法依规推进项目开发建设。

本次纳入方案实施的项目共141个

装机1018.325万千瓦

涉及云南16州(市)

其中,临沧市共20个项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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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 源:临沧市人民政府公众微信号

审 核:杨晶晶

终 审:彭 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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