杨学华,镇康县公安局治安大队一级警长,荣获全国公安系统二级英雄模范称号。1994年,他在镇康境内发生的“9·01”缉毒案件中受伤,至今仍保留弹片残留。尽管受伤严重,杨学华从未后悔成为警察,始终保持清醒、不忘初心。伤愈后,他重返工作岗位,全力投入公安档案管理工作,推动县局历史档案顺利通过省级验收。在二线岗位上,杨学华凭着对公安事业的热爱和顽强毅力,将工作做到了极致,成为行业骨干。他忠诚履职、顽强拼搏、敬业奉献的精神,将鼓舞一代又一代镇康公安民警。
在临沧市镇康县公安局治安管理大队办公室里,杨学华经过一段长时间的专注工作后,一瘸一拐地从座位上起身,活动一下筋骨。他的左腿臀部坐骨神经部位和头部前额至今还有弹片残留,那是他的“英雄勋章”。
杨学华是镇康县公安局治安大队一级警长,近日被公安部授予全国公安系统二级英雄模范称号。
1994年,在镇康境内发生的“9·01”缉毒案件中,杨学华的额部、胸部、腹壁等多处受伤,造成左肢腓神经损伤,后被民政部评定为二等甲级伤残等级。“从成为警察的那一天起,我就随时准备着为党和人民牺牲一切。”回忆起任务的凶险和治疗的伤痛,杨学华从未后悔过当初的选择。这起案件后,他被荣记一等功一次,被公安部授予全国优秀人民警察称号。
“这份荣誉不是我一个人的,凝聚着战友们的鲜血和付出。”荣誉面前,杨学华始终保持清醒、不忘初心。伤愈后,他凭着对公安事业的无限热爱,以顽强的毅力重返工作岗位。
拖着行动不便的身体,杨学华全力投入到公安档案管理工作中,分类、装订、登记……他边干边学,一干就是6年,大力加强规范化建设,推动县局跨度40年库藏近3万卷历史档案顺利通过省级验收。随着身体状况好转,他主动申请承担更多业务工作。2001年,杨学华来到治安大队,负责公务用枪管理工作,同时负责办理临时身份证、准迁证等,经历了从纸质台账到网络系统管理的变迁。2010年,杨学华因8年来所管理的公务用枪安全无事故荣立三等功。
“直到现在,我还常常想起那段出生入死的岁月,两名战友牺牲了,他们那豁得出去的精神一直激励着我,无论做什么工作都要兢兢业业、认认真真。”提到战友,杨学华眼含热泪。
“他对自己的要求极为苛刻,凭着对公安工作的执着和一腔热血,在二线岗位上把工作做到了极致,成为行业骨干。”镇康县公安局相关负责人说,杨学华忠诚履职、顽强拼搏、敬业奉献的精神,同事们看在眼里、学在心里,这种精神将鼓舞一代又一代镇康公安民警。
云报全媒体记者 李春林 见习记者 隋鑫 通讯员 李元兰